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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取消农机购置省级累加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7-01 15:56 浏览次数:

各市、县 (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6月1日起终止乘坐式插秧机、乘坐式抛秧机省级累加补贴政策。请各市、县 (区)严格按照江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通过江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及时兑付补贴资金,严禁随意扩大补贴范围和提高补贴标准。

为维护政策稳定实施和广大已购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利益,各市、县 (区)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稳妥做好取消农机购置省级累加补贴政策相关工作。凡2024年6月1日前(含当日)已购买的累加补贴机具 (以购机发票日期为准),按原补贴政策和标准执行,有关补贴申请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全部录入至江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请各地严格执行政策实施要求,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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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金溪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